直播答题期货011年日

金融界 期货直播 2022-12-03 0

铁矿:多单减仓持有,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金融界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直播答题期货011年日1

黑色早评

1.螺纹钢:多单减仓持有

昨螺纹高位震荡,夜盘小幅走弱。现货方面,唐山钢坯3090(-10)现金含税出厂,上海螺纹20mm HRB400 沙钢厂提3480(+70),成交可。

期货市场偏强运行,现货价格继续攀高,螺纹再续普涨,成交较好。钢价受益于去产能及环保限产,同时基建的扩张预期亦对其有强力支撑。考虑库存的快速累积以及短期暴涨后获利盘的变现需求,建议前期多单逢高减仓持有。

2.铁矿:多单减仓持有

昨铁矿高位盘整,夜盘宽幅震荡。62%普氏铁矿石指数92(-1.05)。

铁矿石价格因去产能及供给侧改革而表现坚挺,且屡创新高。港口库存虽然增加明显,但高品位矿依然较低,且乐观预期仍在发酵,但考虑大宗商品整体有回调需要,建议多单减仓持有。

3. 煤焦:夜盘大跌,波动加大

夜盘黑色系集体大幅下跌,双焦继续减仓下跌,盘面波动较大,望投资者谨慎参与,勿追涨杀跌。

昨日焦炭现货采购价继续大幅下跌,日照钢铁焦炭采购二级焦14日24时起下调60元/吨,省内1680元/吨,省外1690元/吨;河北钢铁焦炭采购价格15日起下调50元/吨,一级焦采购到厂至1840元/吨,中硫到厂1690元/吨。我们认为焦炭采购价的下调符合预期,近期依旧保持弱势,钢厂库存处于安全边际且钢厂后期已确定限产目标。操作上建议谨慎参与反弹行情,等待趋势明朗;买螺抛煤减仓持有。

白糖早评

洲际交易所(ICE)原糖期货周二收盘上涨,市场在周一大跌至六周低点后向上修正。昨日夜盘郑糖受大宗商品整体影响,再度下破6900。柳州中间商新糖报价6800元/吨。南宁中间商新糖报价6890元/吨;陈糖报价6700元/吨。从技术方面看,日线级别, MACD依旧保持红柱,但有转绿迹象,快慢线高位形成死叉,KDJ死叉继续向下,布林通道狭长延伸。30分钟线上,MACD红柱缩小,快慢线高位死叉向下,KDJ死叉继续向下。交易策略:今日郑糖开盘预计高开,不过近期依旧逢高沽空为主。

鸡蛋早评

全国主产区鸡蛋价格偏弱调整,均价2.19元/斤。主产区蛋价偏弱调整,山东、河南等地继续回落,全国市场亏损程度加大;目前市场库存偏多,多地区均有积压,销区走货偏慢,北京持跌,市场养殖户惜售心理浓烈,预计短期内蛋价小幅调整为主,暂无大涨的可能。从期货市场来看,鸡蛋主力合约1705经过前日激烈震荡,昨日市场动能下降,价格走势窄幅震荡,鸡蛋期价在阻力线附近波动,投资者最好等到方向明朗后再行入场,暂时保持观望为宜。

油脂油料早评

1、 大豆期货周二收盘下跌,因预期巴西干燥天气见得以使农户推进收割速度。阿根廷的降雨预期预计将进一步提升产量预估,给市场带来进一步压力。CBOT 3月大豆合约收盘下跌9-1/4美分,报每蒲式耳10.45美元,在10日移动均线附近进行整固。该合约在一周内首次收盘低于20日移动均线。豆粕期货同样下跌,但豆油期货持稳至走高,因在3月合约跌至200日移动均线下方,且触及两周低位后,买家逐步入市逢低买进。美国农业部(USDA)周二公布,民间出口商报告向墨西哥出口销售14.25万吨美国大豆,2016/17市场年度付运。欧洲贸易商周二称,巴西进口商过去几周买入6万吨大豆,产地预计为巴西。

2、马来西亚BMD毛棕榈油期货周二由跌转升,脱离稍早触及的近三个月低点,交易商称市场担忧2月产出下滑。不过交易商称,稍早市场讯号多空交陈,部分人士预估产出增长,在此同时2月出口料将改善。马来西亚BMD指标4月毛棕榈油期货合约上涨0.4%,报每吨3,049马币。稍早一度跌至3,011马币,为2016年11月25日以来最低位。一吉隆坡交易商表示,实货价格仍旧非常强劲,暗示市场供应仍因生产减少而吃紧。另一名交易商称,市场看好船运调查机构周三公布的2月上半月棕榈油出口数据。该名交易商称:“由于棕榈油价格从低点反弹,后续又有技术性买盘相助。”马来西亚船运调查机构ITS上周五公布的数据显示,马来西亚2月1-10日棕榈油出口量为340,947吨,较1月同期出口的351,907吨下降3.1%。SGS公布的数据显示,马来西亚2月1-10日棕榈油出口量较1月同期的338,777吨下滑0.4%,至337,282吨。出口量的下降是因农历新年假期后棕榈油需求下降。棕榈油产量仍受到厄尔尼诺气候现象影响,但到今年下半年影响料减弱。马来西亚棕榈油局(MPOB)公布的数据显示,马来西亚1月底棕榈油库存下滑7.6%至五个月低位154万吨。然市场预期为减少10.7%至149万吨。马来西亚1月棕榈油产量下降13.4%,至128万吨,创一年来最大降幅。

3、现货方面:广东一级豆油7060,1705+200,库存104万吨,广东棕油6270,库存59.45万吨,天津豆粕3220。

4、操作上:油脂跌破中期均线,短期转空多单等待重回均线入场。豆棕差5月周五夜盘收于752,在650上方买豆空棕。豆粕1705在2850上方继续多单持有,冲高3050离场。

能源化工早评

1、LLDPE:昨日国内PE市场价格部分小幅涨跌,期货高开震荡,但商家心态一般,多随行谨慎报盘,高压市场延续疲软,价格续跌。目前国内PE供应偏多,春节期间石化库存小幅累积但供应压力不大,节后下游也存在补库需求,农膜产量将逐步回升,地膜预期需求增加。短期内供需维持紧平衡,预计近期以震荡走势为主。

2、PP:昨日国内PP市场价格小幅高报。石化部分大区出厂价调涨,对市场的成本支撑有所增强。贸易商随行出货为主;下游工厂主动接货意愿偏低,市场观望气氛浓厚,实际成交转淡。上游原油和石脑油的成本支撑较强,外盘同样维持稳定,春节期间石化库存小幅累积,节后PP下游市场也存在补库的需求。预计PP价格震荡为主,建议观望

3、PTA: PTA伴随着成本重心的进一步上移,下游聚酯工厂周内小单跟进现货市场从需求端认可当前价位;原油市场对减产前景乐观预期不变,短暂调整后继续攀升从成本端利多PTA市场;再者国内供应商继续回购支撑现货均价,诸多利好因素影响PTA期现货市场继续维持上涨态势。后期需关注聚酯及下游恢复情况、原油走势等,适当减少多单,顺势而为。

4、橡胶: 国内方面,2017年1月,受购置税优惠政策退坡、春节有效工作日减少等因素影响,当月汽车产销环比明显下降;与上年同期相比,产量略降,销量微增。国际方面,根据最新消息,今日泰国方面抛储过程十分顺利,下次抛储将在3月14日举行。天胶主要基本面方面并没有很大的改变,供需依旧呈紧张态势,多头资金情绪高涨,虽然今天泰国方面抛储过程顺利,但是对盘面并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说明市场忘却这利空因素。泰国主产区即将停割,原料供应还是持续偏紧,下游工厂开工率提高,需求量稳步上升,国内基建项目未来可能大规模的出台,供需基本面将持续紧张,预计未来大趋势不会有较大的改变,仍看多橡胶。

有色金属早评

中国1月新增信贷创1年新高,1月社会融资规模创历史新高,显示投资需求超预期。1月CPI同比上涨2.5%,符合市场预期;而1月PPI超预期大幅回升,同比上涨6.9%,受需求稳定与去产能持续推进影响,工业品价格维持高位。但PPI上涨过快带来通胀压力,未来货币政策或将趋紧,央行连续六日空窗后,周一重启逆回购操作,本周仍面临巨额到期资金,流动性依然偏紧。元宵之后工厂逐渐开工,市场提前炒作下游需求,涨势过猛后隔夜多数金属遭遇回调。

铜:

智利Escondida铜矿工人同意与公司进入政府调解流程,此前推动铜价飙升的罢工因素将消失,伦铜周二大幅跳水,收跌1.3%至6047.5美元。而2017年有较多劳工协议到期,其他铜矿若出现类似罢工行为,将导致铜矿供应进一步下滑。另一方面,因印尼暂停铜精矿出口,自由港已暂停印尼Grasberg项目的铜精矿生产,目前为止有超过3万吨铜矿出口受限,仍将为期铜提供支撑。长期来看,供应干扰率将大幅上升,实际精铜产量有望同比下滑。短期因利多透支恐继续下跌,建议暂时观望。

铝:

伦铝并未跟随周边金属下跌,盘中触及21个月新高后仅小幅回落,收涨0.86%至1887。因环保力度加大,近期铝厂去产能预期再度升温,中国1月多项宏观数据稳中向好,显示需求不弱。但基本面来看氧化铝价格有所回落,国内铝锭库存连续大增,加上氧化铝以及铝锭的1月产量继续大幅增加,现货贴水扩大,未来供应端压力呈增加态势。并且实际去产能规划仍不明晰,一旦下游需求回落或供给侧改革效果不及预期,铝价或出现深度回落。短期追多收益有限,建议暂时观望。

锌:

隔夜伦锌追随期铜下跌走势,连续两日冲高大幅回落,收跌0.48%至2900美元。虽然节后下游陆续开工,但现货锌锭供应较充足,国内库存快速回升,现货锌贴水扩大。加工费分成以及产品锌锭价格上涨,使冶炼厂维持高开工率,精炼锌产量并无下降趋势,目前市场预期的锌矿短缺传导锌锭减产尚未实现,短期来看,缺少实质性逻辑推动锌价继续上涨。技术面有所转空,预计短期走势偏弱,建议多单逢高止盈。

镍:

隔夜伦镍表现抗跌,盘中下探后依然收涨1%至10790美元。菲律宾方面针对环保检查的复查仍在胶着,而印尼正式出口镍矿或在3到4月份,印尼镍矿出口的影响或有所减弱,港口镍矿库存低位运行,加剧镍矿紧缺情况。另外,近期的暴雨切断了往来澳洲Ravensthorpe镍矿项目的交通,短期有望支撑镍价。继续关注菲方与印尼事态进展。短期建议多单继续持有。

以上评论由薛娜、于婉娇、孙明磊、李晓东、范庆田、杨龙、孙金辰、边舒扬提供

直播答题期货011年日2

本期主题:疫情期间,直播带货井喷,但也存在鱼龙混杂的乱象。如何规范直播带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直播平台及主播发生侵权该如何追责?《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目前有哪些新问题亟待解决?

本期微评:诸如快手、今日头条一类的平台不属于电商平台,不受《电子商务法》的约束。在这种背景下,直播带货乱象不可避免。从目前来看,《电子商务法》及市场监管部门都没有准备好应对这种新型电子商务活动。建议电商平台以外出现的新型网络销售手段,都纳入《电子商务法》约束范围。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管理和规范理应加强,但包容和鼓励新生事物的态度不可或缺。

特约评论人:武长海中国政法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本期责编:江虹霖

(图源网络)

《中国世界观》评论栏目由中国网原创出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新冠肺炎疫情阴影笼罩全球经济,旅游、餐饮、线下娱乐等行业受到冲击,但“宅经济”在中国成为市场热点。疫情期间,高效迅速的线上购物保障了中国居民的正常消费生活,电商直播带货逆势突围,成为全球经济中的一抹亮色。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近日发布了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其中快速发展的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2.65亿。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一季度电商直播超过400万场,100多位县长、市长走进直播间为当地产品“代言”。

“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生业态,于疫情期间呈现井喷态势。但同时也出现了“虚假宣传、商品质量没保障”等乱象,成为消费投诉的新高发区域。如何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亟待从法律层面加以完善,避免发生直播带货变“带祸”。

直播带货中非电商平台的法律性质和法律责任

首先,直播带货属于电子商务行为。直播带货是利用网络直播的方式销售商品,适用于我国《电子商务法》的规定。我们以快手直播为例,快手为短视频社区,用于用户记录和分享生产、生活的平台。快手本身不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其直播带货者也不是平台内经营者。但直播带货者属于“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即借助快手直播平台进行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快手直播平台不属于电子商务平台,不受《电子商务法》约束,不承担违反《电子商务法》带来的法律责任。今日头条等其他直播平台和快手直播平台的性质一样,不属于电子商务平台,而淘宝、拼多多、京东等属于电子商务平台。

那么快手、今日头条等直播平台受哪些法律约束呢?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主要受国家网信办《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网信办《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约束。

非电商平台直播带货是一种新型电子商务活动。在《电子商务法》立法时,已经为这种非传统电子商务活动及创新留下了敞口和空间。根据《电子商务法》第10条规定,以快手平台直播带货者等新型电子商务者为例,其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于电子商务平台内的经营者的主体登记工作,电商平台有协助和配合的义务。在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登记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监督和协助此项工作的展开,而且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这些电商平台属于相关营利机构,有此监督和协助义务,否则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民事责任。

但快手、今日头条等不属于电商平台,不受《电子商务法》的约束,不会承担快手直播带货者侵权带来的民事责任。目前,非电商平台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具体类型和形式并没有细化和规定,在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这种新型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可能去主动登记。因此,在这种背景下,直播带货乱象不可避免。我国《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开始生效,对电子商务活动的认识和规范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从目前来看,《电子商务法》及市场监管部门都没有在法律规则细化、监管技术、人力配备上以及监管机制和监管措施上对这种新型电子商务活动做好应对准备。

非电商平台直播带货中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如果在快手、今日头条等平台上进行直播带货发生侵权,其经营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第5条规定,直播带货经营者如果侵犯其他经营者、消费者等主体利益,除适用《电子商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外,还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行为法》《广告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还应当适用《刑法》的规定。

上述是指在快手、今日头条等这样的非电商平台的直播带货经营者,除此之外还有在淘宝、拼多多、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内进行直播售货的经营者,这种直播售货是在电商平台内的范畴,要根据《电子商务法》承担和履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责任,如果履行不到位,除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外,还要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非电商平台直播带货中主播的身份定性和法律责任

在快手、今日头条等平台直播带货的主播,如果其商品宣传为虚假宣传,或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我们首先应当对主播身份加以界定。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主播应当定性为《电子商务法》中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适用于《广告法》第2条规定的广告代言人。直播者如果虚假宣传销售货物、侵犯消费者权益,应当直接承担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例如,主播在直播过程中,会喊出“最低价”“最棒”“最高级”等绝对化用语,可实际售卖价格比其他电商平台还贵,对于这种行为,应当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民事责任。

那么明星、网红如果成为主播,其身份是电子商务经营者还是广告代言人?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有显著标明“广告”的识别标志;二是要受有合法广告资质的广告经营者的委托;三是要和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订立书面合同。如果不同时具备三方面要求,当发生侵犯消费者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权利时,就要承担商品销售者的责任,也即网红或者主播身份是电子商务经营者,而不是广告代言人。电子商务经营者如果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虚假宣传、商品瑕疵等,应当与商品生产者、运输者、其他经营者根据过错责任,独立承担或连带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侵权行为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律责任。

完善直播带货行为的立法建议

从现行的制度体系来看,直播电商行业中相关平台、经营者与主播的责任界定划分,尺度适用性等问题,特别是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贯彻执行上还存在较多漏洞。对于出现的此类新型电子商务经营者类型,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应对,进一步细化《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对新型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监管真正落实到位,不留空白。目前电商平台以外出现的新型网络销售手段,都应当纳入《电子商务法》约束范围,按照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监管,包括纳税。例如抖音、今日头条及其他短视频等。

各种各样的电子商务活动之所以要进行监管,是因为这些电子商务活动进入了“虚无空间”,跨越了传统的时空,超出了传统监管方式所及的能力。因此必须通过新的立法如《电子商务法》进行监管,而且必须进行穿透式监管,现在的《电子商务法》需要细化,需要解释,要知道你是谁,在干什么,产品从哪里来,卖给谁等等,这些信息和活动都要掌握。

未来随着5G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各种新型电子商务经营者会不断涌现,但立法要及时跟进,监管要同步,否则就不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秩序。例如,金融衍生品有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股票、期货和期权等属于场内交易,淘宝、京东和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及其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就是电子商务领域的“场内交易”,容易监管。其他新型电子商务经营者就是电子商务的“场外交易”,不易监管。从交易数量来看,据统计,金融衍生品的场外交易比例达到衍生品交易的80%以上,同样,电子商务场外交易数量巨大,随着发展可能比场内交易数量还要大,产生的交易风险和积累的矛盾可能会远远大于场内交易,亟待引起立法和监管部门重视。

从消费者来讲,如何避免权利被侵犯?首先要尽量避免从非场内平台购买商品,如果购买的话,一定要认准和了解商品的来源和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多重确认和比较后再购买。

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商业形态,在疫后时代为经济复苏注入了一定的活力,也从一个侧面让世界看到了中国经济的韧性。虽然目前直播带货存在一些问题,但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所以,管理和规范理应加强,但包容和鼓励新生事物的态度不可或缺。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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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答题期货011年日3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9年8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8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84元,共计募集资金33,88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6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26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3,88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3,415.09万元(不含税),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233.47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231.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88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已全部补充公司资本金,鉴于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现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初始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方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前述承诺内容一致。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金额大于承诺金额6.91万元,系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投入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资本金,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结余。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总额6.91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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